一、人員條件:從“數量硬卡”轉向“質量+結構”雙維評價
新《辦法》第十條對研發團隊要求作出三大突破性調整:
(1)專職研發人員數量要求差異化設置
• 傳統產業企業(如家電、打印耗材、石化下游):仍要求≥5人;
• 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(新一代信息技術、高端裝備制造、生物醫藥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海洋科技)及軟件和科技服務業企業:降至≥3人;
• 與港澳高校、科研機構共建中心的企業:專職人員可含港澳方派駐人員(需提供合作協議與派駐證明),且人數要求再降1人(即最低2人)。
政策深意:承認新興產業企業團隊精干高效特征,鼓勵“小而專、小而強”團隊聚焦關鍵技術突破。
(2)“專職”認定標準更務實,承認柔性引才現實
明確以下情形可視同“專職研發人員”:
• 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+全職研發崗位聘書;
• 企業為柔性引進專家(如退休教授、港澳學者)繳納工傷保險或購買商業責任險,且年服務≥180天;
• 高校教師以“科技特派員”身份駐企研發,由派出單位出具全職派駐證明。
案例支撐:2025年預審中,某高新區AI企業將1名澳門大學教授(年駐企210天)納入團隊,順利達標。
(3)負責人資質放寬,突出實戰能力
取消“須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”的統一要求,代之以:
• 原則上應具備5年以上相關技術研發經驗;
• 對承擔過市級以上重點研發項目、獲得發明專利(第一發明人)或主導制定行業標準者,可適當放寬學歷與職稱限制。

二、收入與研發投入:從“看規模”轉向“看強度+可持續性”
新《辦法》第十二條重構財務門檻邏輯,核心是弱化絕對值、強化相對值與成長性:
(1)企業年銷售收入要求取消“一刀切”,施行“豁免+替代”機制
明確豁免:
• 注冊未滿3年的科技型企業;
• 屬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;
• 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。
→ 上述三類企業不再考核銷售收入指標。
彈性替代:
對未豁免企業,若銷售收入未達原定1000萬元底線,但滿足以下任一條件,可等效認定:
• 近2年累計研發投入≥300萬元;
• 技術合同登記額年均≥200萬元;
• 獲風險投資或政府引導基金注資≥500萬元。
政策導向:認可“尚未量產但技術領先”的硬科技企業價值。
(2)研發投入要求更重“真實性”與“增長性”
• 最低門檻適度下調:新興產業企業近2年年均R&D占比由≥4%調整為**≥3.5%**;
• 新增“研發投入增長率”指標:對年營收<2億元企業,若近2年R&D絕對額年均增長≥15%,即使占比未達線,可提交專項說明申請復核;
• 嚴控材料真實性:要求同步提供企業研發費用輔助賬、專項審計報告與稅務加計扣除申報表,三者偏差>10%將啟動核查。
關鍵變化:從“達標即可”轉向“持續投入才可持續”。
三、配套機制:降低門檻≠降低質量,三大監管保障同步強化
珠海堅持“寬進嚴管”,同步健全過程管理:
• 首年建設評估:備案后第10個月開展,重點核查人員實際到崗、研發項目啟動、經費使用合規性,不設淘汰率,重在指導整改;
• 動態信用管理:將中心運行數據接入“珠海科技創新信用平臺”,對弄虛作假企業實施3年內禁報各級平臺;
• 績效掛鉤激勵:對連續兩年評估“優秀”的中心,推薦申報省級平臺時可免現場考察,并優先納入“珠海市重點產業鏈創新聯合體”。
科泰集團(http://m.xjsygy.com/)成立16年來,致力于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、名優高新技術產品認定、省市工程中心認定、省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、省市工業設計中心認定、省市重點實驗室認定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、專精特新“小巨人”、專利軟著申請、研發費用加計扣除、兩化融合貫標認證、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、創新創業大賽、專利獎、科學技術獎、科技成果評價、科技成果轉化等服務。關注【科小泰】公眾號,及時獲取最新科技項目資訊!
視頻專欄
-
欄目ID=3的表不存在(操作類型=0)






